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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分标准(满分100分)
关于举办青海省道路货车驾驶员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能竞赛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9-09作者:青海省交通物流行业协会来源:http://www.qhwlxh.com点击:
各相关单位:
按照《关于举办青海省第十七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》(青总发〔2021〕8号)精神,省交通运输工会定于九月下旬举办青海省道路货车驾驶员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能竞赛,现将竞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组织领导
本次竞赛由省总工会主办,省交通运输工会、省交通物流行业工会联合会、西宁市道路货运物流行业工会联合会承办,青海省交通物流行业协会、西宁市道路货运物流行业协会、青海青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、中国重汽青海伊澜商贸有限公司协办。省交通运输工会、省交通物流行业工会联合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。
二、参赛对象
青海省交通物流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职工、青海省道路货运行业联合工会会员、青海省交通运输工会会员均可参赛。
三、竞赛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21年9月28日至30日
地点:青运驾校教练场地(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工业园城南工业园区兴川路2号)
四、报名事项
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登记表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。
联系人:雷延花、王秀丽
联系电话:18997489757 17697249295
邮箱地址:942054997@qq.com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进行宣传动员,组织赛前培训、岗位练兵等活动,选拔出技术技能突出、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优秀选手参加比赛。
(二)行业协会、企业要切实做好选手报名及组队参赛工作,确定好参赛选手后,要按时完成报名工作,一经报名的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替换。
附件:1.青海省道路货车驾驶员技能竞赛方案
2.青海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能竞赛方案
3.青海省道路货车驾驶员竞赛选手报名表
4.青海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竞赛选手报名表
青海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
2021年9月9日
附件1
青海省道路货车驾驶员技能竞赛方案
一、记分标准
理论、场地驾驶按分值比例计算得分,分值计算权重比例为:
1.理论,占比30%;
2.倒库,占比20%;
3.侧方位停车,占比20%;
4.拆、装挂车,占比20%;
5.限宽门,占比10%。
二、竞赛内容
理论及操作共计五项(车辆参数为车长17米,总宽3.1米高度3.9米)
(一)理论项目
考核驾驶员的理论与安全知识。
驾校电脑操作理论考试以普通考试评分标准评判优势满分100分。
(二)实际操作项目
1.倒库科目:
考核驾驶员对车辆的车长的判断力及控车能力。
(1)场地设置
库宽4米,库长18.5米。AB相邻两库。库前两倍车长。
(2)通过要求
车辆起步,从A库直行驶出。倒入B库停稳后直行出库倒入A库完成。
(3)比赛用时
3分钟。
(4)评分标准(满分100)
驾驶员检查车辆,绕车一周,未检查的扣20分。上车拉安全带点火检查气压仪表并向车内裁判报气压表读数。方可起步,三项操作如不按规定完成每项扣10分。并由裁判员提醒停车或延迟起步。起步、停车不稳前冲等扣5分;起步未鸣喇叭扣5分;原地转动方向盘扣20分;停车不正扣10分;压线、车身出线每次扣30分。行驶中离合器半联动一次扣20分;发动机熄火扣30分,一次倒库不成允许前提车辆一次但扣20分。3分钟最大给时超出扣50分;不允许车辆高速档位或转速超2000转,超出一次扣10分;同等积分条件下秒表时间短者优胜。、
2.侧方位停车科目:
考核驾驶员掌握将车正确听雨道路右侧车位中的操作技能。
(1)场地设置:
车位长26米;车位宽4米;车道宽4米。
(2)通过要求:
车辆在不压车道边线,库位边线的情况下,采取一推一进的方法将车移入右侧库位中。
(3)比赛用时:
最多给时3分钟。
(4)评分标准(满分100)
驾驶员检查车辆,绕车一周,未检查的扣20分。上车拉安全带点火检查气压仪表并向车内裁判报气压表读数。方可起步,三项操作如不按规定完成每项扣10分。并由裁判员提醒停车或延迟起步。起步、停车不稳前冲等扣5分;起步未鸣喇叭扣5分;原地转动方向盘扣20分;停车不正扣10分;行驶中轮胎触压车库右侧边线的每次扣20分;行驶中离合器半联动一次扣20分;发动机熄火扣30分,车身不正的扣10分。 停稳后车辆前后左右出线均扣50分;3分钟最大给时超出扣50分;不允许车辆高速档位或转速超2000转,超出一次扣10分;同等积分条件下秒表时间短者优胜。
3.拆装挂车科目:
考核驾驶员日常实操能力,动手能力及速度。
(1)场地设置:
库宽4米,库长18.5米。单库,库前两倍车长。
(2)操作要求:
车辆停在库中,驾驶员从车下依次拆除进气管、挂车电源线、ABS线。拉出磨盘保险销并固定。拉出挂车支架摇臂并支起挂车。直至挂车与磨盘脱离(高度至少2公分)将牵引头驶离挂车并行使至场地尽头左拐与挂车呈90度夹角停稳后倒车至挂车位置,挂好挂车收起支腿后接驳全车气路电路。随即举手示意裁判员计时结束。
(3)比赛用时:
不计时。
时间赛!全程秒表计时,取前10名有成绩。时间最短者得满分100、第二名得90分、第三名得分80分、依次类推。第十名得10分。在本环节中不规范的行车行为将被罚时。
驾驶员检查车辆,绕车一周,未检查的罚时15秒。上车拉安全带点火检查气压仪表并向车内裁判报气压表读数。方可起步,三项操作如不按规定完成每项罚时5秒。并由裁判员提醒停车或延迟起步。起步、停车不稳前冲等罚时5秒;起步未鸣喇叭罚时5秒,行驶中牵引头未按规定停车的罚时5秒;行驶中离合器半联动一次罚时5秒;发动机熄火罚时5秒,不按流程拆装挂车的罚时5秒,在牵引头和挂车接驳时不稳造成挂车位移或猛烈晃动的罚时10秒。不允许车辆高速档位或转速超2000转,超出一次罚时5秒;秒表时间最短者优胜。
4.限宽门科目:
考核驾驶员掌握过狭窄路段的技能。
(1)场地设置
直线上的两个非直线限宽门。在一条直线道路上设置两个限宽门一左一右,门与门左右交错≥2米。两门间距为1.5倍车长。限宽门宽度约为车身总宽+40cm。
(2)通过要求:
车速平稳,以≥20公里/小时但≤25公里的速度连续通过,
途不准擦碰门悬杆。
(3)比赛用时:不计时。
(4)评分标准(满分50)
驾驶员检查车辆,绕车一周,未检查的扣10分,上车拉安全带点火检查气压仪表并向车内裁判报气压表读数。方可起步,三项操作如不按规定完成每项扣10分。并由裁判员提醒停车或延迟起步。起步、停车不稳前冲等扣5分;起步未鸣喇叭扣5分;行驶中离合器半联动一次扣20分;发动机熄火扣30分,转速超2000转,超出一次扣10分;提速后不按规定保持车速或进门前还未提速至20公里/小时或时速超过25公里/小时的扣20分,擦碰门悬杆,本场不得分。
三、比赛用车及规格
中国重汽6X4牵引车2台,三桥挂车2台,车辆总长17.1米,总宽3.1米,高度3.9米。
附件2
青海省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技能竞赛方案
一、参赛选手条件
(一)我省驾驶教练员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》(准驾车型A1或B2),驾龄在5年以上且相应准教车型安全驾驶经历3年以上。选手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。
(二)持有《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》或《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》(以上证书五级至一级均可),或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执教及教龄证明。
(三)思想政治素质好,职业道德修养高,具有熟练的驾驶技能和较强的授课能力。
二、竞赛内容和方法
(一)理论知识
1.竞赛内容:教练员职责、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、道路运输法律法规、交通安全心理与安全意识、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、特殊环境安全驾驶方法、教学方法及规范化教学、教学手段及教案编写方法、车辆结构与安全性能、车辆维护与故障处理、应急驾驶及事故处理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知识等,试题参考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理论考试题库》、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》。
2.竞赛方法理论知识竞赛采用电脑答题方式,题型包括判断题、单选题和多选题,共设100道题,总用时不超过60分钟。
(二)示范讲解
1.竞赛内容:上下车规范动作与侧方停车科目操作示范和讲解。
2.竞赛方法:参赛选手在设定的场地进行动作示范演示,各科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,以裁判的平均分计入总成绩。
(三)操作技能
1.竞赛内容:完成倒车入库、曲线行驶进出、侧方停车、单边桥、连续障碍五个科目实际操作。
2.竞赛方法:五项考试,倒车入库(6分钟)、曲线行驶(4分钟)、侧方位停车(2分钟)、单边桥2分钟、连续障碍(3分钟),五项其中一项倒车入库必考项目,其它四项由参赛选手以抽签的方式任意抽取二个科目进行参加比赛,在设定的场地和规定的比赛路线进行比赛,以裁判计时、打分计入总成绩。
三、竞赛评判标准
竞赛总成绩满分为100分,其中理论知识30分,示范解30分,操作技能40分,各项竞赛成绩按百分制计算。
(一)理论知识评分标准
理论知识满分100分,每题1分,占竞赛总分数30%.
其中教练员职责10分,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、道路运输法律法规、交通安全心理与安全意识30分,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、特殊环境安全驾驶方法、应急驾驶及事故处理20分,教学方法及规范化教学、教学手段及教案编写方法20分,车辆结构与安全性能、车辆维护与故障处理10分,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知识10分。
(二)示范讲解评判标准示范讲解满分100分,占竞赛总分数30%,具体评分标准如下:
1.上车动作讲解与动作示范
(1)未讲解开场白扣5分;
(2)未逆时针检查车辆外观及车辆技术状况扣2分;
(3)未检查车门是否关好扣1分轮胎气压是否充足扣2分;
(4)未检查引擎盖是否关好扣2分;
(5)未检查发动机舱下方是否漏水、漏油现象扣2分;
(6)未左右摆头观察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扣2分;
(7)未调整座椅、靠背、后视镜扣2分;
(8)未系好安全带扣2分;
(9)未检查驻车制动器是否拉紧扣2分;
(10)未检查挡位是否空挡扣2分。
2.侧方停车讲解
(1)未介绍车道宽扣1分;
(2)未介绍库长扣1分;
(3)未介绍库宽扣1分;
(4)未介绍训练目的扣1分;
(5)未介绍训练重点扣2分;
(6)未介绍操作流程扣2分;
(7)未进行点评扣1分;
(8)未进行总结扣1分;
(9)未准备下一课的训练项目和内容扣1分。
3.侧方停车动作示范
(1)未按规定路线和顺序行驶的不合格(漏讲扣1分);
(2)车辆入库停止后,车身出线的,不合格(漏讲扣1分);
(3)驾驶车辆时未系安全带的不合格(漏讲扣1分);
(4)中途停车的,不合格(漏讲扣1分);
(5)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不合格(漏讲扣1
分);
(6)运行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(4分钟)(漏讲扣1分);
(7)行驶中轮胎触轧车道边线的,扣10分(漏讲扣1分)。
(三)操作技能评判标准操作技能满分100分,占竞赛总分数40%,具体评分标准如下:
1.倒车入库
(1)满分为40分;
(2)不按行驶路线行驶,扣10分;
(3)车身出线,10分/次;
(4)倒库不入,10分/次;
(5)中途停车,5分/次;
(6)熄火,5分/次。
2.曲线行驶项目(包括驶入、倒出)
(1)满分30分;
(2)不按行驶路线行驶,扣10分;
(3)轧边线,扣10分/次;
(4)中途停车,扣5分/次。
(5)熄火,5分/次。
3.侧方停车
(1)满分为30分;
(2)车身出线,扣10分/次;
(3)轧边线,扣10分/次;
(4)中途停车,扣5分/次;
(5)中途熄火,扣5分/次。
4.单边桥
(1)满分30分;
(2)中途停车,扣5分/次;
(3)中途熄火,扣5分/次;
(4)辗轧边缘线,扣5分/次;
(5)车轮未上桥,扣10分/次;
(6)中途车轮掉桥,扣5分/次。
5.连续障碍
(1)满分30分;
(2)中途停车,扣5分/次;
(3)中途熄火,扣5分/次;
(4)辗轧边缘线,扣10分/次;
(5)车轮辗轧连续障碍,扣5分/次。
备注:中途停车指停车时间超过2秒,竞赛规定用时不超过6分钟,竞赛车触碰计时线以竞赛车前保险杆垂直投影线触碰为准(除曲线行驶倒出曲线)。
四、成绩评定个人比赛成绩按照总得分高低排序,出现相同得分时,按计时快慢排名。
五、竞赛车辆和评判设备
(一)竞赛车辆,东风牌教练车,总长9米,总宽2.48米,高度2.6米。
(二)操作技能评判有裁判员人工评判。
六、竞赛要求
(一)理论竞赛要求
1.选手佩戴参赛证、携带身份证,由裁判员进行选手资格确定后,方能进入竞赛场地,并在指定位置就座。
2.选手在试卷上填写选手信息后,向裁判员举手示意,表示准备完毕。
3.全体选手准备完毕后,由裁判员下达“开始”口令,选手开始答题,并开始计时。
4.答题结束后,选手交卷经裁判员确认后,方能离开考场。
5.其他要求
(1)选手在答题中出现问题时应举手示意,等待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处理。
(2)答题中选手不得向裁判员和工作人员提出与答题有关的问题。
(3)选手不得将通讯工具、辅导材料带进考场,比赛时不得交头接耳。
(二)示范讲解和操作技能竞赛要求
1.熟悉车辆和竞赛场地
比赛前一天,由参赛选手按抽签的办法确定参赛车号和竞赛顺序号。比赛前,选手按照各自确定的车辆和顺序号进行车辆和线路的熟悉。每人各一趟次,每次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
2.进入竞赛的要求
(1)选手携带参赛证、身份证和驾驶证进入比赛休息区等待参赛。
(2)选手听到裁判员点到自己的选手编号时,将参赛证、身份证和驾驶证交予裁判员检录。
(3)得到裁判员同意许可后,选手方能进入比赛区。(4)选手在起步前准备工作完毕后,向裁判员报告,经裁判员许可后,竞赛开始,并开始计时。
(4)完成车辆操作以后,选手按相关要求停放好车辆,并向随车裁判员报告后,计时结束。
(5)下车后,选手在本项目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后,方可离开竞赛车辆。
(三)裁判员要求
1.裁判员应具备专业素养并熟知竞赛内容与评分标准。
2.裁判员应依法公开、公正、公平执裁,不得以权谋私,不得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。
3.裁判员违反裁判纪律,报竞赛组委会撤销裁判员资格。
(四)竞赛选手要求
1.竞赛选手必须佩戴参赛证、携带身份证和驾驶证参加竞赛。
2.竞赛选手必须按规定时间参赛,不得迟到、早退。迟到10分钟以上,或中途退出竞赛,按弃权处理。
3.各参赛选手应着统一服装。
4.竞赛选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,取消竞赛资格,已取得的成绩作废:
(1)理论知识竞赛中作弊的;
(2)围攻、辱骂裁判员等的;
(3)选手自行退出比赛的;
(4)向裁判员及相关人员行贿的。
(五)竞赛场地和设施设备保障
1.竞赛场地和车辆由承办单位负责,每台竞赛车辆配1名驾驶员随车保障,同时协助维护竞赛场地秩序。
七、竞赛特殊情况处理
(一)竞赛车辆和设备故障处理
1.竞赛车辆和设备出现故障影响竞赛正常进行时,选手应及时向裁判员报告。
2.裁判员应将发生的情况及时向裁判长报告,裁判长视情做出是否中止竞赛的决定。被中止竞赛的选手应重新参加竞赛,并重新评定成绩。
(二)竞赛事故处理
竞赛中发生事故立即停止竞赛,按组委会《竞赛事故应急预案》处置。